朗國法律事務所|搜索與扣押
警察到家裡搜索怎麼辦?
搜索票、同意搜索與扣押注意事項
突然遇到搜索,緊張是常見反應。此時應先確認執行人員身分與搜索依據,再留意執行範圍及扣押資料,避免在未理解內容前簽署文件。
先確認身分、搜索票與執行範圍
搜索原則上應使用法官核發的搜索票。可請執行人員出示身分與相關文件,查看案由、搜索處所、對象或物件,以及有效期間等記載。
若實際地址、房間或設備與票載內容有疑問,可以當場提出,請求釐清並記錄。不能只因自己不是被告,就認為住處或物品一定不得被搜索;第三人的處所或物件,在符合要件時也可能成為搜索對象。
沒有搜索票,就一定不能搜索嗎?
法律設有附帶搜索、緊急搜索及同意搜索等例外,因此「沒有搜索票」不當然代表違法。應確認執行人員主張的法律依據及當時情況。
其中,同意搜索必須出於自願。如果被要求簽署同意書,應先看清楚內容,確認自己是否理解並願意同意。不表示同意,也不代表執行人員絕對不能依其他合法事由搜索。
手機、電腦或文件被扣押,要核對什麼?
扣押應製作收據,詳細記載物品名目。應核對數量、型號、外觀及可識別資料,並說明物品的所有人或使用人,避免紀錄與實際情況不符。
- 保存扣押物品收據、清單及承辦機關資料。
- 發現記載錯誤時,當場請求確認或更正。
- 如物品有工作、醫療或生活上的急迫用途,可提出具體說明,另行評估依法聲請發還等處理方式。
有疑問時,如何保留爭議與尋求協助?
可記下搜索時間、執行單位、現場經過及爭議事項,並請求將意見記入筆錄。簽名前應閱讀文件,如內容與實際經過不同,應提出更正要求。
可以聯繫律師協助理解程序,但搜索是否暫停,仍須依法判斷,不能認為提出聯繫律師後就一定停止執行。也不應以刪除資料、藏匿物品或肢體抗拒處理爭議。
刑事訴訟律師與陪偵律師諮詢
朗國法律事務所服務台北、中山區、新竹。諮詢時可提供搜索扣押文件、物品清單及事件經過,協助釐清程序與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