朗國法律事務所|租賃糾紛
房東不退押金,
說房子有損壞就能全部扣掉嗎?
退租時,房東一句「房子被弄壞了」就扣下全部押金,是否合理?應從租約、損壞原因與實際費用逐項確認。
一、押金扣款需要有具體依據
押金可用於抵充依法或依有效契約應由房客負擔的款項,但不是房東可以任意沒收的費用。房東若主張損害賠償,應釐清損壞項目、原因、責任及金額,而非僅憑口頭指稱就認定全部押金都不能退。
二、正常使用痕跡與人為損壞應分開看
設備老舊、原有瑕疵及依約正常使用所生的耗損,不宜直接等同房客應賠償的損害。仍須比對入住時屋況、設備使用年限與契約約定;即使須負責,也應檢視修繕必要性及費用是否合理。
原有屋況損壞原因責任歸屬費用明細
三、退租點交要留下完整紀錄
建議保存租約、押金付款證明、入住與退租照片,以及雙方點交紀錄。對扣款有疑問,可要求提供明細與估價或支出資料,並以文字提出爭議及返還請求;協商不成,再評估調解或民事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