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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不退押金,說房子有損壞就能全部扣掉嗎?┃台北律師事務所┃中正區律師事務所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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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國法律事務所|租賃糾紛

房東不退押金,
說房子有損壞就能全部扣掉嗎?

退租時,房東一句「房子被弄壞了」就扣下全部押金,是否合理?應從租約、損壞原因與實際費用逐項確認。

集合住宅外觀情境示意
圖片:MChe Lee/Unsplash。非實際爭議房屋。

一、押金扣款需要有具體依據

押金可用於抵充依法或依有效契約應由房客負擔的款項,但不是房東可以任意沒收的費用。房東若主張損害賠償,應釐清損壞項目、原因、責任及金額,而非僅憑口頭指稱就認定全部押金都不能退。

二、正常使用痕跡與人為損壞應分開看

設備老舊、原有瑕疵及依約正常使用所生的耗損,不宜直接等同房客應賠償的損害。仍須比對入住時屋況、設備使用年限與契約約定;即使須負責,也應檢視修繕必要性及費用是否合理。

原有屋況損壞原因責任歸屬費用明細

三、退租點交要留下完整紀錄

建議保存租約、押金付款證明、入住與退租照片,以及雙方點交紀錄。對扣款有疑問,可要求提供明細與估價或支出資料,並以文字提出爭議及返還請求;協商不成,再評估調解或民事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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